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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规定: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即为旷课。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实习、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对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学生请假本人提出申请,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
经学生会学创部查课,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学风检查通报如下(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将实名通报):
旷课情况:
《热科学基础》
2022302081013 屠XX;2022302081015 周XX;
2022302081022 汪XX;2022302081029 刘XX;
2022302191564 叶XX;2022302191720 王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