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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9级硕士研究生本学期将完成课程学习,为了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同时,遴选出优秀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武汉大学硕博连读“1+4”实施方案(试行)》和《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09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的范围:
所有2009级科学学位(含“1+4”硕博连读研究生)及有博士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的结果分类:
1.普通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普通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3.“1+4”硕博连读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4.“1+4”硕博连读生转为攻读硕士学位。
三.考核标准: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同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能者,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详见《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四. 对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进入撰写硕士学位论文阶段,请各培养单位及指导教师安排好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五. 考核方式及组织程序:
1. 中期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
2. 各学科一般应成立包括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内的3 — 5名有关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分流意见。
3.对于推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由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跨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还应由接收单位和指导教师组织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考核,并签署意见。
4. 各培养单位应对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复审,并提出分流意见。
5.对于原已遴选为“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培养方案和《《武汉大学硕博连读“1+4”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织综合考试,并提出分流意见。
经考核拟直接攻博的研究生和考核合格的“1+4”硕博连读研究生将占各培养单位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博士年度招生计划统筹安排,确定适当的各类博士生生源比例,保证博士研究生科学的生源结构和质量。请各培养单位将拟直接攻博的硕士研究生的考核材料和考核合格的“1+4”硕博连读研究生汇总名单于2010年7月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由研究生院审核,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其他类型的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于2010年9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0年6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