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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新体育app研究生导师考核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立德树人职责,努力造就一支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治学严谨、宽厚博爱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皇冠新体育app关于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意见》、《武汉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全院当年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且指导研究生满1年及以上的导师。同时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导师,须参加博导考核,通过的免予硕导考核。
第三条 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负责本单位博导考核的初审并上报,硕导考核的审定和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备案等工作
第四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五条 导师考核一年进行一次,于每年年底开展。
第六条 工作小组对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分类考核。
第七条 导师考核程序:
(一)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武汉大学学术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表》(附件1)或《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价表》(附件2);
(二)工作小组对导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术规范、学术水平、研究生培养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三)工作小组受理复议申请,并予以回复;
(四)学院在公示、受理复议等程序结束后,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九条 考核期内,导师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表现突出者,方为优秀。
政治思想与学术规范要求: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爱护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专注研究生培养工作,潜心指导研究生成长。
(二)研究生指导要求:
1.导师应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定期与研究生进行集中指导或“一对一”谈心谈话;
2.导师应每学年开设研究生课程,或主持参与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研等项目,或为学生组织学术讲座。
3.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有序开展学术研究,掌握专业理论、方法,增强专业自信,培养专业学习兴趣,提高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
4.导师应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在科研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未尽到教育、监督等责任,导致其指导的研究生在研究和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问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5.导师应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逐步实施学业规划。
6.导师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重视受到学业预警的长学制学生的转化,保持与辅导员沟通交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因教师个人原因导致学生出现学业困难等问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7.导师指导毕业生在校级及以上学位论文抽检中,抽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考核结果方为合格。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家、湖北省、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科研项目与成果等要求须满足导师上岗条件。
注:科研成果要求中的论文仅限第一单位为皇冠新体育app的期刊论文,且导师为第一作者或所指导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本人为通讯作者。
第十条 导师凡因以下师德师风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考核等级一律为不合格。
(一)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等规定的行为;
(三)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家、湖北省、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
(四)在科研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未尽到教育、监督等责任,导致其指导的研究生在研究和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问题;
(五)借助导师身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甚至滥用职权损害研究生利益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十一条 导师考核优秀者(占培养单位考核人数20%)、合格者继续招生、指导研究生。无故不参加导师考核者,取消次年招生资格。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次年招生资格,情况严重者取消导师资格。被取消导师资格者,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细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学位导师考核评价表
培养单位: 年度:
姓名 |
出生年月 |
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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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博导□ 硕导□ |
获批岗位 最早日期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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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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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指导 毕业人数 |
博士: 硕士: |
指导在 |
博士生: 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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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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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导师岗位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培养质量等;专业学位导师岗位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教育领域的教学、实践以及服务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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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考评领导小组的评价为: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组长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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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请填写:合格和不合格,请在□内打√。
附件2:武汉大学专业学位导师考核评价表
培养单位: 年度:
姓名 |
出生年月 |
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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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博导□ 硕导□ |
获批岗位 最早日期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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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 |
专业学位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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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指导 毕业人数 |
博士: 硕士: |
指导在 |
博士生: 硕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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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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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学位导师岗位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培养质量等;专业学位导师岗位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教育领域的教学、实践以及服务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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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考评领导小组的评价为: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组长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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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价意见和考核结果请填写:合格和不合格,请在□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