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有关单位: 200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报奖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织 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遴选,各答辩小组成员3—5人。具体规定请参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01]160号)。 二、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应于答辩前将毕业论文(设计)送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审阅,经审阅通过,方可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三、答辩时间安排 2007届本科生的答辩工作应于2007年6月10日以前全部完成。请各学院(系)将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于2007年5月25日前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答辩期间,学校将对各学院(系)的答辩工作进行抽查。 四、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要求 各学院(系)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必须严格坚持评分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实践能力、论文质量及其他有关要求全面衡量,客观评分。学生成绩严格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分原则和参考评分标准评定,不得降低要求。成绩登入《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统计表》(在教务部网页“事务列表”处下载),2007年6月17日前教学秘书根据此表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转录到教务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 请各学院(系)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武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统计表》(盖学院章)及Excel电子表格交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上报 请各学院(系)2007年5月15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情况汇总并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在教务部网页“事务列表”处下载)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交Excel电子表格)。 六、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要求 请单独将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另将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含指导教师部分、评阅教师部分、答辩委员会及总评成绩部分)、答辩记录装订在一起。 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今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将继续开展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学校也将组织各学院(系)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申报。 对各学院(系)报送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经评选后将收入《武汉大学2007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汇编》。同时,对有较重大创新内容或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校、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由学校推荐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