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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sunlg 来源: 时间:2006-02-21 访问量: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选拔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教考试厅函〔2005〕1号

现将2006年选拔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6月24日,开考英语(PETS5)、法语(TNF)和德语(NTD),英语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法语(TNF)和德语(NTD)的口试从笔试的次日开始考试;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12月16日,开考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英语口试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4月16日至22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10月15日至21日,考点可根据当地情况提前报名。考生可以函报,但必须提前20天与考点联系。

(二)报名办法: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函报考生,还应向考点提供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地点

英语(PETS5)、日语(NNS)和俄语(ТПРЯ)三个语种可在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考点分别是:

大连外国语学院(电话:0411-82803121-6367/6368)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电话:010-82303550)

北京外国语大学(电话:010-88817840)

西安外国语学院(电话:029-85309384)

上海外国语大学(电话:021-65422006)

武汉大学(电话:027-68752843)

四川大学(电话:028-85407413)

四川外国语学院(重庆市)(电话:023-6539131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电话:020-86627595-2318)

黑龙江大学(电话:0451-6608579)

吉林大学(电话:0431-5654687)

内蒙古工业大学(电话:0471-6575727)

山西大学(电话:0351-7011732)

天津外国语学院(电话:022-23285095)

新疆大学(电话:0991-8580761)

兰州大学(电话:0931-8912115)

郑州大学(电话:0371-3887542)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洛阳市)(电话:0379-4543766)

湖南大学(电话:0731-8823272)

山东师范大学(电话:0531-2961084)

青岛海洋大学(电话:0532-5901645)

南京大学(电话:025-3593330)

江西师范大学(电话:0971-850625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市)(电话:0551-3601917)

福州大学(电话:0591-3739513)

杭州商学院(电话:0571-88066397)

贵州师范大学(电话:0851-6702143)

云南师范大学(电话:0871-5516074)

广西大学(电话:0771-3237226)

河北师范大学(电话:0311-6045342)

宁夏大学(电话:0951-2061069)

厦门大学(电话:0592-2186147)

海南省考试局(电话:0898-5874090)

辽宁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24-86909660)

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发展基地(电话:0971-63606946)。

日语(NNS)和俄语()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北京语言大学、西安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学院、武汉大学、四川外国语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吉林大学、新疆大学报名考试,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法语(TNF)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三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考生函报。

德语(NTD)在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个考点进行,接受全国各地考生函报。

四、考试成绩及发送办法

(一)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阅卷,并将成绩通知各考点。

(二)成绩报告单一般在考试后6-8周左右由各考点转发给有关单位或个人。

(三)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如作为其他用途的参考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请各主管部门尽快将本文转发至有关单位,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的人员做好考前准备。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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