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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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5年度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xyq 来源: 时间:2005-05-11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武汉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05年度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指导思想

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创优迎评”为契机,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宗旨,以先进教育思想、教育教学观念为指导,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和教学改革实践,对大学教育理论、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运行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迎接2006年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系)应参考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工作要点和学院(系)建设与发展目标,制订本学院(系)200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计划,确定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重点。

2.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组织本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工作。各学院(系)应根据本学院(系)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和重点工作,对项目进行论证后,选择申报1-3个项目申报校级立项。已经获得学校资助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所申报的项目应在全校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学院(系)应提供适当配套经费,可以设立子项目,鼓励更多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改革研究实践。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能力较强并积极承担本科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突出,项目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5.申报人须填写《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从教务部主页“下载中心”下载该系统, http://dean.whu.edu.cn),提交打印件一式5份、电子版1份及有关附件1份。每个申报项目必须附上所在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论证意见。

6.申报项目经学院(系)评审后择优推荐,请于5月20日前将《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各项目的论证意见一并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人:胡鹃,电话:68752927,Email:jwhujuan6947@sina.com。

三、参考立项指南

1.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基础课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4.课程建设、课程设置改革与课程体系研究;

5.本科教育国际化的研究与实践;

6.双语教学与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7.学科建设与专业、课程建设关系研究;

8.跨学科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

9.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研究;

10.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应用研究;

11.教学管理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

12.研究性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四、项目评审

申报项目由教务部负责资格审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发文公布。本年度确立的教改项目为80项。

五、经费使用与项目管理

1.学校将对批准立项教改研究项目予以0.5-5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同时择优推荐申报湖北省高等学校200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

2.各学院(系)对获得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给予大力支持,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对学院(系)配套经费充足的申报项目,在立项评审时可以优先考虑。对教学改革研究成绩突出,项目配套支持力度大的学院(系),教务部将在下一年度的教改立项工作中,予以适当优先立项,且在年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中适当给予相应奖励。

3.鼓励各教学单位自筹经费、自选项目,有计划地开展多元化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4.项目经费分期拨付,教务部对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对年度检查不合格者,将停止后期拨款,立项经费必须用于项目研究,对不相关开支将不予报销。

附件:《武汉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武 汉 大 学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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