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文件精神,2004年度我校将继续实施精品课程建设计划,重点资助(3万元/门)若干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择优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为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连续开设3年以上,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特色,受到学生的好评;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师德好;
3.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其他主要成员教学改革成绩突出,部分成员在近5年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有代表性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方面的奖励;
4.课程教学队伍层次高,结构合理,勇于进行教育创新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善于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现场教学录像等愿意提供上网,并均能实现上网。
已取得2003年度武汉大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课程,其课程负责人应集中精力在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申报。其他符合上述条件的课程应积极参加申报工作。
二.申报工作参考文件
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上的教育工程与基金专栏,点击“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专题进入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主页,参考其中文献,浏览“2003年度国家精品课程”项目。请重点关注以下文件:
1.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应努力研究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要求,合理规划和积极发展本学院课程建设,提供配套经费,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取得立项数较多的学院将在年终本科教学业绩奖励中获得一定的奖励。
2. 课程负责人须提交《2004年度武汉大学精品课程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可在教务部网页上下载)打印件一式5份(可复印)及电子文档1份。如有附件材料,报附件材料一份。
3. 由各单位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课程,每个学院申报课程数一般不得超过3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不接受个人申请。
4. 请于6月5日前将完整的材料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吴玲收。联系电话:87682927,电子邮件:jxyjb@dean.whu.edu.cn
四.评审及结果公布
在教务部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
武 汉 大 学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