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院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20学年度“皇冠新体育app优秀学生干部”和“皇冠新体育app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且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三、注意事项
评选的“皇冠新体育app优秀学生干部”及“皇冠新体育app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皇冠新体育app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各团、学组织,团总支,基层团支部按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于12月28日晚22:00前,以团、学组织,团总支为单位汇总,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纸质版报院团委组织部王鑫处(4舍326;联系电话:18315263039),电子档发指定邮箱dongjizzb@163.com 。纸质版一律用普通A4纸张黑白(双面)打印。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已被评为2019-2020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同学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如对本次工作有任何意见或疑问,请联系分团委相关工作人员:
陈宝华 19979607103
共青团皇冠新体育app委员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