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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12 访问量: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21年10月22日前提交附件1《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电子纸质版和附件3《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接收邮箱:djxyjxb@whu.edu.cn .联系电话:68772271。


关于评选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皇冠新体育app关于深化培养机制改革 全面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的若干意见》(武大研字【20174号)和《皇冠新体育app关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与绩效激励的实施意见》(武大本字【2016123号)精神,激发广大教师投入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承担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的主讲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二)本学年承担公共必修课、一级学科通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达到32学时,总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且近两年连续开课。

(三)倾心钻研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有代表性的教学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附件1)。申报人不得与本科2020-2021学年优秀教学业绩奖重复申报,并且已获本科或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的也不再申报。

个人申报须在20211022日之前完成。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积极宣传和公开展示教师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小组,制定推荐细则,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名,其中外国语语言文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统计学院可报2名(其中至少1名为公共必修课教师)。初审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一周。

20211119日之前,各单位将《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候选人申报材料以及《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的电子版(附件3)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当代楼A407办公室(含电子版)。

(三)评选及结果公示

   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学生网上评教及收集的各方评价、单位推荐排序、教学工作量等进行综合评选,20211130日之前,确定并公示获奖候选人。

四、奖励办法

   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按年度评选,总名额10人,每人奖励3万元。奖励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68754172;联系人:卢老师,邮箱:34944930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  附件1: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表.docx

2.武汉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3.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模板) 附件3:2020-2021学年研究生优秀教学业绩奖申报汇总表(模板).xls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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