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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学生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8日(星期日)至2月14日(星期二),2月15日(星期三)返校注册,2月16日(星期四)正式上课。为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1.各班级要集中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武汉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有关案例,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全体学生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人身财产安全意识,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尤其要学会甄别网络虚假宣传信息和网络陷阱,不要陷入传销、不良网络投资和借贷等骗局。各班务必组织班级所有学生认真学习《武汉大学寒假安全温馨提示》。
2.各班级要坚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学生做好“两勤两常两保持”(勤洗手、勤通风,常戴口罩、常分餐,保持社交距离、保持公共卫生清洁)。告知学生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自觉落实学校的假期要求,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回家及返校途中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旅途防护。全体同学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出现不适症状,及时治疗。各班级要持续关注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有新增的新冠重症或危重症感梁学生,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
3.各班级要提醒学生离校前对寝室物品认真清理,电脑等贵重物品务必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关好水龙头,切断寝室电源,注意防火、防盗。要按照学校、学院部署,配合有关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宿舍调整工作以及拟维修宿舍的学生调配工作。
4.学生放假后原则上应离校回家,并遵循“离校即返家”两点一线原则。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的,须家长、辅导员知情同意。留校学生1月7日之前登录“本科生留校申请”系统填写申请,报辅导员及党委副书记审批。留校学生要保证2人以上集中住宿, 重要情况要及时反馈辅导员。
4.各寝室应进行假期前自查,尤其是危化品的使用和摆放,严禁在室内乱接电线,使用电暖灯、小太阳、煮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6.各班级要积极进行社会公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得赌博、酗酒,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7.寒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情感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可向学校的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寻求帮助。各班级负责同学要深入学生,保持日常联系,加强学生关爱。辅导员及班级负责同学要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学业困难、毕业困难、就业困难、因病住院、滞留境外等学生群体,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
8.各班级要掌握学生提前返校情况,班级负责同学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诉求,及时开展教育引导;2月15日(星期三)为返校注册时间,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班级要及时开展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工作,要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逐个联系、核实情况,有特殊情况及时报辅导员。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