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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新体育app2020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通知
一、工学博士学位申请条件
1.已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满足学校和学院的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二、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流程
1.统计申请人数
3月20日前,统计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数,请把相关信息以EXCEL电子表格文档(包含申请人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学位论文题目、总学分、学位课学分、联系方式)发至邮箱djxyjxb@whu.edu.cn。
无论论文进展情况如何,计划于上半年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请发邮件进行统计,同时请加入QQ群20年上半年申请答辩博士生,群号:473186800。
2.资格审查
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完成答辩的博士研究生于4月10日前将资格论文(电子版)发至邮箱djxyjxb@whu.edu.cn。学院审核学分及资格论文,符合条件者通过资格审核。
3.预答辩
通过资格审核且论文完成的博士研究生,4月20日前完成博士论文预答辩工作。疫情期预答辩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并留下网络预答辩截图,填写电子版预答辩记录表(其中答辩地点应注明线上会议平台名称及群号、会议号等,后期补上相关人员签名后存档)交至学院金洁老师处。预答辩应邀请博士研究生所在学科点博导参加,且必须有所在学科点的院学评分委员会委员,并经过院学评分会主席同意。预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学院进行网上公示。预答辩记录表及程序见附件1、2。预答辩通过后,博士研究生需按专家要求修改论文。
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同学,按学校规定,可适当顺延论文评审与答辩时间,学校将视情况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授予学位。通过资格审核,但受疫情影响未能完成博士论文的同学,可待论文完成后再组织预答辩,不受上述时间节点影响。其论文查重、送审及答辩相应推迟,具体时间节点由学校视情况增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决定并通知相应博士研究生,后文不再分别论述。
4.论文查重
预答辩通过的博士研究生4月20日前,将电子版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 第9页《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填写(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见附件4)及论文原文(PDF版,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号”,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去掉,论文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6/1100.htm)发给导师审查,导师审查通过后在答辩资格审查表电子版上填写意见并签名,在电子版网上评审申请表上签字并和审查过的论文原文一起发送邮箱djxyjxb@whu.edu.cn,学院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每篇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重复率必须低于10%。若重复率超过规定范围,至少推迟半年答辩,经修改后,下次重新检测。
5.论文评阅
4月20日前,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并查重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参加“网上评议”,评议执行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及规定。
1)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电子版,查重时导师已发,此处同学不须再提交)。
(2)三个电子文件:(1)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2)论文原文(不写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 (3)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具体要求及说明参看附件5。
2)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3)网上评议结果有1个不合格意见(不同意答辩)或2个及以上的合格(一般)意见,须推迟半年答辩。
4)此处所提供材料由博士生直接交至刘海老师处,论文原文须与查重版论文一致,不得修改。
5)网上评议通过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盲评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博士研究生在答辩过程中,汇报完论文内容后,须将针对盲审专家意见作的修改作详细汇报。
6.答辩
5月25日前,评阅结果返回后,博士研究生将导师建议的答辩委员会名单于答辩前一周提交学院教学办进行形式审查,通过者由教学办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示审查,审查无异议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刘胜签字生效(如在疫情期,以刘胜主席网络同意暂时代替签字,疫情期后补签)。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或7人组成(校外专家至少2人),委员必须是教授博导,主席必须是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必须有一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院学评分会委员名单:陈启卷、定明月、郭江、郭新立、胡国明、刘胜、刘梅清、梅青松、王学、巫世晶、谢诞梅、肖晓晖、叶春松)。博士学位申请人导师须于答辩前一周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院审核后予以公示。否则答辩无效!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现场集中式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备答辩资格的研究生确需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并经培养单位批准。答辩可采用线上会议视频等方式进行。研究生返校后不再组织线上答辩。线上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答辩要坚持学术标准与规范,保证真实、公开。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按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等文件执行。
2、学位申请人及导师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会组织方案,包括答辩人、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地点等,其中答辩地点应注明线上会议平台名称及群号、会议号等,并由培养单位审核批准。学位申请人应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使用的会议平台和录音录像方式、表决方式等进行预演、确认,同时要确认委员熟悉线上答辩、表决使用的平台及流程,确保答辩顺利进行。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是在相对独立的空间由自己本人完成答辩。答辩人陈述论文内容、回答问题后暂时离线,答辩委员会对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投票表决。投票可采用电子邮件传送答辩表决票、线上匿名投票等方式。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表决结果汇总后提交答辩委员会主席,并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后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之后答辩人回到会场,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布答辩结果。
4、答辩委员会秘书要留存答辩全过程录音录像,做好答辩各项记录,在学位申请表格内填写答辩记录与答辩委员会决议,后期补上相关人员签名后存档。如因网络技术等原因答辩中断,可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答辩要保证质量,保持公正,特别强调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要根据通讯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与建议,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并提交论文修改报告(附件6),修改报告和学位档案一起存档。
疫情结束后,不再组织线上答辩,具体答辩程序执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答辩完成后,博士研究生需将定稿的博士论文及导师签字后的修改报告在院学评会前提交给参与答辩的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由院学评委员会审查是否认真修改,未认真修改的论文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7.答辩后需交材料
通过论文线上答辩的同学,疫情结束返校后三天之内;通过论文线下答辩的同学答辩后三天之内,提交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各项材料要求可提前联系金洁老师):
1)网上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网上提交内容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上内容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
2)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含论文评阅书3份和表决票5至7张),用胶水粘贴好;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4)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套。如有多篇论文,论文之间的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攻博期间科研成果装订要求:包括封面,目录,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论文要求:包括检索页,论文封面、目录、全文);
5)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一份;
6)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辅导员);
7)博士学位论文(最终版)四本;
8)《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页、3页、4页、7页)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可先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确认);
9)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10)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8. 学院切实担负跨单位学科研究生培养监管职责。强化学院负责学科点在其它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质量管理,其它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查重率、预答辩、论文评审及答辩等程序,除满足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外,亦须满足皇冠新体育app相关要求。
*注 1)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2)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有钉子,要线装或胶装。
3)同学如有疑问,请在前文指定QQ群询问相关老师。
附件: 1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2博士学位预答辩程序与要求
3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申请表
4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
5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示
6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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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