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师资办]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武汉大学接受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14〕8号)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8〕7号)要求,我校拟开展2019-2020学年度接受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申报条件
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申报步骤
1.学院(系、中心、实验室)等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导师填报接受计划。申报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院系(实验室、中心),需填写《武汉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2.相关单位将接受计划报继续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办公室;师资培训办公室整理、汇总全校接受计划后报武汉中心;全国接受计划由武汉中心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
3.教育部审批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未进入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数据库的学校、学科、专业和导师将不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以院(系、中心、实验室)为单位进行。申报学院(系、中心、实验室)要按文件要求汇总、审核申报计划。
2.申报计划要按二级学科填报,或者按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的名称填报;导师与课题信息必须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每个项目的申报表均以纸质版为准(统一格式为:A4纸型、宋体5号字),院(系、中心、实验室)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相一致的电子文档。
3.为圆满完成我校2019-2020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高度重视,向广大教师广泛宣传,做好申报接受工作,扩大学校影响,为新时期全国高校队伍建设做出贡献。
五、指导经费及津贴发放标准
国内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并报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将对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指导教师划拨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标准如下:
文科类为4000元/人/学年,理工医科类为5000元/人/学年。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
七、其他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办公室(武汉大学师资培训中心)。各申报单位的访学工作联系人若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师资培训办公室。
联系人:张世菁、李伶;
电话:68755987;
电子邮箱:tcwhu@163.com。
附件:武汉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81121/20181121093765116511.docx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21日
----
请有意向的老师到院办登记,联系人:刘争,电话:6877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