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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博后办】关于做好第64批面上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刘争 来源: 时间:2018-07-12 访问量:

关于做好第64批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现就做好我校第64批面上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资助标准分两个等次,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进站一年半以内尚未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包括申报截止日前批准进站博士后)。

2、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

3、申报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

5.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6.不限制申请人数,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均要求申报。

三、申请截止时间

第64批面上资助申请截止2018年8月19日。

四、申报程序

1、2018年8月19日前,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并签名(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在线打印“专家推荐意见表”,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申请人于2018年8月20日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一并交(或邮寄)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申请书》与“专家推荐意见表”复印件装订成册,“专家推荐意见表”原件单独上交。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 套(含原件)。具体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请相关专家填写。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结果,取消申请人资助资格。

4、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可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修改

5、每位博士后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6、《申请书》填写要求

(1)封面:“投送学科”不要求填所在流动站一级学科,可填写与申报项目最相近的一级学科;“申报单位”填“武汉大学”;博士后编号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查询;“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填写博士后所在学院(系、中心、实验室)地址及邮编。

(2)“个人信息”:“进站时间”填写国家批准时间;“出站时间”为拟出站时间;“博士后招收类型”一般选择“流动站”,设站单位名称填“武汉大学”;企业博士后选择“工作站”,并填写工作站名称。

(3)“研究经费来源及数额”,指所申报项目目前有无经费,经费来自何处。如果是“自选项目”,可填写“导师提供科研经费…万元”,亦可填“无”。

(4)“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与申请资助等级(一等或二等)金额一致。

(5)“专家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由专家手写或打印,但必须专家亲笔签名。

(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填写。

7、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详情见中国博士后网《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希望各流动站认真组织基金申报工作,提醒博士后关注申报时间,以免延误。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011、15377000958

 

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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