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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准备工作的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刘争 来源: 时间:2018-06-29 访问量:

【转人事部】关于开展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准备工作的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文件精神,现就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准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根据文件精神,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评审工作集中安排在8、9月份进行,正式通知尚未下达,最终以正式文件为准)

一、 申请条件

(一)涉及政策调整的申请条件

1. 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可以申报“************”;

2.申报年龄调整到40周岁以下(本次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月1日,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 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二)其他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包含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以正式通知为准)前在校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

5.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其他类别的项目。

6.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支持措施

国家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三、申报名额

青年拔尖人才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原则上各单位的申报指标为0-2人。

四、工作安排

(一)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1.各单位确定申报人选。

2.申报人选在网上提交申请表。

其中校内申报人登陆“武汉大学职称管理系统”(http://210.42.122.192/zc/login_simpletoLogin)提交,单位审核后报送学校。学校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

3.单位报送以下材料。(1)单位推荐报告,主要包括政审意见、院系遴选程序、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内容。(2)《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及扫描件,以“XX学院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至人才办邮箱。

以上工作须在7月8日前完成,逾期提交将不予接收。

4.学校将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二)学校推荐人选报送

材料填报。学校确定的最终推荐人选通过青年拔尖人才客户端填写申报书并制作附件材料,相关要求结合正式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联系人: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 刘晓慧 徐干城

电话:68752625

电子邮件:whurcb@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校系统操作手册/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80629/20180629184066046604.docx

2.第四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填写后交到院办刘争处汇总(电话:68772040,qq:13682216)。/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80629/20180629184551435143.xlsx

 

 

                                 武汉大学人才与专家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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