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双一流”建设人才经费已经到账,为合理使用经费,根据学校要求,现对经费申请使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费使用原则:
(一)科研启动经费自聘期起3年内须使用完毕;
(二)科研启动经费按每年6月30日前超过50%,9月30日前超过75%,12月20日全部完成的使用进度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一:《武汉大学人才计划/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执行计划书》 (以下简称《执行计划书》)
要求:
1.首次申请支取科研启动经费的老师需提交;
2.一式一份;
3.“申请人承诺”处由本人签字;
4.“所在单位意见”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以前已提交过《执行计划书》的老师无需重复提交。
(二)材料二:《武汉大学中央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和使用承诺书》
要求:
1.一式四份;
2.“子项目责任单位或负责人”处由本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三:《2018年经费年度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
要求:
1.一式两份;
2.计划支取本年度经费,需提交本年度《预算表》;
3.准确填写人事号、手机号、项目号(首次申请可不填)、人才计划(引进层次)、引进人才进校时间/入选人才项目年份(所申请经费的来源及入选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由本人签字。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至每位教师,准确填写相关材料,及时将材料报送至人事部206办公室。
联系人:温碧璇、张晓广
联系电话:68752625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8年3月7日
附件:
材料一:《武汉大学人才计划/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执行计划书》
材料二:《武汉大学中央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和使用承诺书》
材料三:《 年经费年度预算表》
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