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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湖北省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活动。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7〕1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按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推荐申报的名额为3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3.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4.每个系限推荐1名,一般应从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中推荐,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荣誉者应优先推荐。
工作室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3.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申报材料
1.《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及附件。
2.《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3,A3纸张印制)。
以上两项材料先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学校评审完后,再按省教育厅要求准备申报表6份,综合情况一览表16份。
三、时间要求
2016年9月11日前,各系将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B9314室,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772270;邮箱:503688119@qq.com。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的通知
2.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7年9月6日
附件1:/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70907/20170907174186608660.pdf
附件2:/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70907/20170907174199129912.doc
附件3:/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70907/201709071742431443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