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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转发科发院“关于申报2017年度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的通知(自然科学-拔尖创新人才项目)”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张震 来源: 时间:2016-11-22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发布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武大科理字[2014]15号)的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拔尖创新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前期研究基础较好、科研成果突出、承担过国家级项目,近两年(2015年-2016年)申请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计划,但尚未获得相应支持的教师;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近两年“青年************”获得者。

(2)近两年(2015年-2016年)我校“引进人才”,但尚未获得国家级项目和我校自主科研项目支持的教师;不含 “青年************”获得者。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求4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3. 此类项目要求依托我校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申报(申请书要求加盖所依托科研平台公章和所属学院公章)。其他自主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每位教师作为第一负责人每年只能承担一种类型自主科研项目。

(备注:需满足申报条件1中两条之一,且满足申报条件2和3)

二、考核目标

1.申报条件1-(1)的考核目标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教育部************计划;或者发表二区及以上论文2-3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2项。

2.申报条件1-(2)的考核目标是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类项目,或者承担区域、行业类重大项目,或者承担重大产学研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2日

2. 项目执行期2年(2017.01-2018.12年),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20万元,分两年拨付。请各单位认真审阅申请书,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开支标准进行预算,不得列支其他条目。

3. 请申请者登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E科之家)进行申报,届时请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拔尖创新人才项目)》(附件一)和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二)电子版通过E科之家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4. 各单位通过E科之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打印《关于报送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申请材料的承诺函》(附件三)和《2017年申请书汇总表-拔尖人才类》(附件四),并填写《拔尖人才项目审核表》(附件九),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

5. 项目获资助后,各单位须严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考核目标,项目负责人在未达到考核目标前不得再申报自主科研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秀红

联系方式:68772136

E-mail:chengguo@whu.edu.cn

相关附件请见如下网址:http://kfy.whu.edu.cn/info/1116/6879.htm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平台条件与成果管理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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