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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黄鹤英才(知识产权人才专项)计划”》的通知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何培杰 来源: 时间:2015-06-30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黄鹤英才(知识产权人才专项)计划”的通知,http://kfy.whu.edu.cn/info/1116/6500.htm请各相关单位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并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知识产权工作人才。所在(或所服务)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进入全国领先水平、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且被推荐人作出过重大贡献;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知识产权论文,或出版过知识产权方面的专著、领衔承担国家级知识产权相关课题。

2、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在知识产权审查、代理、诉讼、咨询、评估、交易、转化、投融资等业务方面取得全国一流业绩,或参与过重大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并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取得专利代理人、律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5年以上;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知识产权论文,或出版过知识产权方面的专著,领衔承担国家级知识产权相关课题。

3、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人才。为全国公认、学术造诣深厚的知识产权学科带头人,近5年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发表过多篇知识产权论文,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或省、市级政府采纳;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知识产权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

4、上述三类知识产权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德才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60周岁。

5、凡武汉地区企事业单位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专利信息利用领军人才等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评和入选。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黄鹤英才(科技)计划”-知识产权人才申报书》,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盖章,申报人及相关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专项计划责任单位推荐“黄鹤英才(科技)计划”申报人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科技创新人才、知识产权人才向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申报;科技创业人才由申报单位依照属地原则,向区人社局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向市人社局推荐。

三、申报材料

1、《“黄鹤英才(科技)计划” -知识产权人才申报书》;

2、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荣誉等相关证书材料;

3、近5年主持(参与)的主要项目(工程)、软件著作权、授权发明专利及转让等情况;

4、近5年代表性的论文或论著、文章被SCI/EI/ISTP索引情况,参与具有重大影响的高层次学术交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5年主要科技创新成果、创新点、经济社会效益及国内外同行评价;

6、企业申报对象需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与有关合作单位的协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8、项目实施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四、提交申报材料说明

1、《“黄鹤英才(科技)计划” -知识产权人才申报书》见附件一;

2、申报书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一同胶装成册(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申报材料(包括附件)提交一式10份。同时,以word形式提交电子文本到科发院产学研合作处进行初步筛选。

3、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

联系人:殷娜 王欢

联系电话:68772103 68773066

电子邮箱:wdcg@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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