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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告的进度要求,现将我校接收申请材料的详细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必须符合国家自然基金委2015年新的申请要求及限项规定(详见《指南》),提交正式材料前请务必按照《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材料自查并签字确认,签名请采用楷体,并保证签名与打印的姓名汉字一致。
申请人在本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将全套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和所有主要参与人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相关附件以及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以及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交至所在二级单位。学校科发院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二、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在线提交3月13日15:00截止;
纸质版申请书集中接收工作3月13日截止,逾期将不受理。
纸质版申请书要求: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申请书用A4纸双面复(打)印,一律左侧两钉装订,最后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签字面朝外装订作为封底)。所有类别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夹入每份备档材料。
二级单位对《申请书》的内容和签字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二级单位在校内截止时间之前将本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汇总后,按ISIS系统生成清单的顺序排序,会同《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承诺函》和院系申请清单一并交至学校自然基金集中受理组。
受理地点:学校科发院西二楼会议室(学校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组)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合作单位:我单位主持申请项目,申请书“简表”中《合作单位信息》填写有合作单位的,必须在“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栏合作单位公章处加盖参与单位法人公章。参加外单位主持申请的,请自拟情况说明(包括我校参与人姓名、单位、职称,拟参与的项目名称及主持单位,保证申请材料符实并无超项问题,文责自负),情况说明要求本人签字、院系盖章。
2.申请回避同行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不得超过3人),装入信封钉在申请书原件第一页内侧。
附件【附件三 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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