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位老师好!
为方便老师,请结题的老师在12月29日17:00之前将《决算表》,《财务明细》纸质版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附件《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he_peijie@126.com。
请老师们注意下面财务部通知:
1.基金经费决算支出统一截止为2015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后的支出,以及2015年12月31日前未报销的借款,均不能纳入基金结题的决算表中。项目明细可在课题负责人的武汉大学校园网的信息门户---财务信息平台---财务查询系统---项目名称---收支明细表、科目汇总---进行归类、汇总。
2.在基金决算中,设备费、劳务费不得超过预算,差旅费、会议费、 国际合作交流费三项费用实行总额控制,三项费用可打通使用,但实际使用数不得突破三项费用预算总额。凡上述费用超预算,决算审核均不能通过。其他费用如有超支情况,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的前提下,可在办理决算的同时办理预算调整。
3. 基金委2015年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600586教[2015]15号),新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4.鉴于今年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数量较大,为了方面课题负责人做好决算,提高工作效率,今年的结题汇总表统一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收集,并按要求填写本单位结题汇总表(见附表1),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项目的财务编号,否则不予受理,科研秘书将汇总表打印一份由学院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 2015年12月31日前送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审核,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在对决算审核后,集中反馈意见,由科研秘书将审核完成的结题汇总表返回课题负责人。
咨询电话:68754012 68756610
财务部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附表1:/pmcnew/admin/editor/attached/file/20151224/201512240906907390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