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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国家基金任务书填写要求

分类:院内新闻 作者:mj 来源: 时间:2013-08-23 访问量:

各系、中心:

我校收到基金委《关于2013年集中审批项目的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原文见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2224.htm),请注意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具体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1.填写方式:项目负责人收基金委发来的电子邮件后,以个人身份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检查完毕后在ISIS系统提交给单位,等待单位审核。如填写人提交后发现填写错误,请发邮件给wdjcb@whu.edu.cn ,说明负责人姓名、项目名、退回原因,由我处审核退回。请上交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退回的项目请及时再上传提交。

2.填写计划任务书前: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计划任务书文本第二页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重点项目、杰青、优青、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的正文部分需严格按照填报说明中的提纲进行拟写。

3.关于经费预算表编制:请项目负责人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按规定认真调整您的经费预算,尤其要注意有关协作费、国际合作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等的有关规定。鉴于我校往年计划书经费预算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特作如下说明:

协作费,原则上不填写,如需填协作费用,备注栏必须写明“委托***单位做***事”,且该单位不能为项目申请中的合作单位;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备注说明栏内写清楚项目组成员出国* 人次,和(或)邀请国外专家来华指导*人次;

劳务费,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总资助经费的10%,备注栏填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劳务费”,不得用于支付“临工和其他人员”费用,也不得用于支付学费等,否则基金委审核无法通过;

管理费,严格按照占总资助经费的5%,备注栏填写“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费”;

各项备注栏中不能出现“不可预知”此类的字样,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栏,以上预算要求请务必遵守,否则基金委审核无法通过,其他科目请参见管理办法。

4.正文部分: 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系统中的电子获批通知中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如无修改意见的,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请在正文处填写“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申请书执行”,填写其它内容一律不通过审核。

5.尾页:请在左上方栏内签上姓名,填写日期。因学校盖章需要,尾页请务必单面打印,打印面朝外装订。

6.纸质版提交:请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待基金委9月11日网上审核后通过后打印正式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交到学院科研办公室,由学院统一上交(三份中的一份盖学院公章单独放置,其他两份空白学校统一盖章),学院上交截止时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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