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依据《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发票换版的公告》、《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和《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地税发〔2004〕138号)的相关规定,经过科发院审核筛选,目前,确定以下项目可以办理技术性合同免退税,具体见附件清单。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可咨询产学研处办理免退税的具体事宜。
联系人:王欢 联系电话:027-68775882 13517250619
产学研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