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及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战略部署,学习有关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了解中央和地方财政在2009、2010两年集中投入3700亿元对振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情况以及加大对实施企业自主创新等项目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品推广的效果;掌握自主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程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定于9月和10月分别举办两期“新形势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与产业发展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一) 相关政策解读及背景分析
1、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
2、“十二五”期间,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3、有关产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相关自主创新的政策解读;
4、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信息技术领域“十二五”发展方向;
5、国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
6、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政策;
7、国家科技部生物技术类科技项目介绍与分析;
8、自主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
9、增值税改革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及企业如何利用金融工具推动自主创新;
10、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与思路;
11、新兴产业项目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政策等相关分析。
(二)自主创新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认定办法解读
1、高技术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指导;
2、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与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申报程序及要领;
3、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审批与管理办法;
4、2010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与申请报告撰写及附件要点分析;
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申报与办法;
6、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7、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8、微生物制造和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专项申报要点及重点;
9、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
10、“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要点。
(三)企业科技计划项目创新
1、科技计划项目财务分析与要求;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与审批程序;
3、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专项基金申请与审批程序;
4、科技部星火、火炬、重点新产品、技术转移等计划申请;
5、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要点,项目储备与报批;
6、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方向;
7、地方政府对新兴产业项目的发展规划与案例分析。
(四)企业技术重组并购与商业模式
1、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与如何提高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高效利用;
2、国家财政税收金融采购政策与科技投融资模式创新;
3、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及发展方向与实施办法;
4、企业技术重组并购的规划与程序;
5、企业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管理;
6、项目商务模式设计及项目策划案例分析。
二、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科技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著名大学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培训证书。
三、参加人员
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科技型企业、国家(省级)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相关领导;行业协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科技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以及风险投资企业等相关领导。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9月10日—13日(10日为报到日)
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时间:2010年10月15日—18日(15日为报到日)
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会务费1800元/人(含讲课费、资料费、场租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培训中心系统培训二部本期班班务组,我们将按报名先后传发报到通知。
具体报名电话、传真及联系人见报名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512室(邮编:100038)。
附:研讨班报名表
二О一О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新形势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与产业发展
专题研讨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
学员姓名 | 性别 | 职 务 | 所在部门 | 电 话 (含区号) | 传 真 | 手 机 | |
参会地点 | □ 北京 □ 深圳 | ||||||
住宿安排 | □ 标间 □ 单间 | ||||||
联系人:花 蕊 老 师 电 话:010-59484698 传 真:010-59484698 邮 箱:china_gjfgw@163.com | 单 位 签 章 二○一○年 月 日 | ||||||
备注:1.请认真逐项填写此表; 2.此表复印有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