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2007-2013年)
欧盟第七框架计划全称为“第七个研究与技术开发框架计划”,是欧盟资助欧洲研究的主要途径。该框架计划为期七年(2007-2013),总预算500多亿欧元。
第七框架计划对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开放,按国家类别划分,参与计划的步骤和获得研发资助各不相同。参与的国家包括27个欧盟成员国; 7个欧盟候选国;其他经济发达的工业国(欧盟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予以资助);第三国:国际合作伙伴国家。来自于第三国的参与者获得资助的唯一限制在于进行研发的联合体内必须拥有来自欧盟成员国或联合国家的参与者。
第七框架计划支持经过筛选的优先领域,致力于欧盟占领或保持世界某些领域的领先地位。它由四个专项计划组成:
(一)主题合作计划(Cooperation)
“主题合作”专项计划用于资助以下十大主题研究领域的支持行动、合作研究和研究网络:
(1)健康;(2)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3)信息通讯技术;(4)纳米科学、纳米技术、材料和新制造技术;(5)能源;(6)、环境,包括气候变化;(7)、交通,包括航空;(8)社会经济学和人文科学;(9)空间;(10)安全。
(二)前沿探索(Ideas)
“前沿探索”专项计划由欧洲研究理事会负责实施,致力于吸引最具有聪明才智的科学家增强欧洲竞争力,支持有风险并高影响力的研究,促进新兴和快速影响力的领域达到世界级科学研究水平。该专项计划资助的项目必须由单个团队实施,并依据科学卓越性标准进行评估。
(三)人力资源计划(People)
“人力资源”专项计划以奖学金的形式,通过“玛丽•居里行动计划”(the Marie Curie Actions),支持欧洲和中国研究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该专项计划旨在吸引欧洲以外的研究人才,推动与欧洲以外的研究人员开展互惠互利的研究合作。
(四)研究能力建设计划(Capacities)
“研究能力建设”专项计划支持发展和完善研究基础设施,发起使中小企业受益的研究,促进科学与社会的融合,开展专项国际合作活动。
中国作为欧盟框架计划的国际合作伙伴国家,第七框架计划面向中国广大的研究人员和机构开放,如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研究团体、志在创新的公司、中小企业、(地方或国家的)公共机构或政府部门、管理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基础设施机构。
感兴趣的但又没有合作关系或者是没有合作项目的可以提出建议,原来有欧盟第七框架计划项目的,请填写此次的调查问卷,并且可以提出持续合作项目的建议和提案。
院科研工作办公室
20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