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省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各科研院所、高校、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调整产业结构,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聘一批信息化专家,建立我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为我省信息化建设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1、研究介绍信息技术、信息经济理论,为全省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政策咨询。
2、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化方针政策和社会经济信息化发展趋势,提出湖北省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建议。
3、对全省信息化建设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对策。
4、参与全省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论证、评审和技术鉴定工作。
5、参与全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作。
二、业务领域
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总体,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总体,信息化政策法规,管理信息化,企业信息化与技术创新,社会和农村信息化,计算机、软件与通信,物流与电子商务(含物联网),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十个方面。
三、申请条件
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热爱信息化工作,具备较丰富的信息化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心评审工作,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政府单位 长期从事信息化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工作,了解国家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及标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相关领域先进技术和发展动态的处级以上研究员、业务负责人和总工,或从事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处级以上干部。
科研院所 长期工作在信息化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研发一线,获得过国家级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科研项目奖励,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高等院校 在信息化领域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科研及技术发展动态,长期从事相关领域教学、科研和实践工作,参与过国家级相关领域科研项目研究,在国家和省级期刊上发表过有关论文,或主持过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企事业单位 单位信息化水平较高,长期从事企业信息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的总工、信息总监,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选聘方法
1.推荐:本次选聘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申请人依据自身的特长由本人填写《湖北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并提供学术研究和获奖情况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2.审核:所在单位依据“申请条件”对《推荐表》的信息予以核实并签署意见,报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定。
3.审定聘任: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根据专家征集情况,统一组织审查,择优聘任,并对受聘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推荐表》提交工作于2010年5月30日结束。
(二) 附表复印有效。
(三) 《推荐表》请登录“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联系人:信息化推进处 范 雷 027—87236506(传真)
邮 箱:fl@hbxxcy.gov.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水果湖省委大院省经信委
邮 编:430060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