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eati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5]91号)文件的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对2014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检查对象
2014年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相关要求
1、《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为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编写。
2、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绩效报告的编写及提交工作。
3、各项目承担单位请认真组织编写项目绩效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应真实、准确,报告内容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报告封面应加盖项目推荐单位公章和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4、评价过程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赴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届时请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积极配合(实地考评时间及考评人员另行通知)。
5、绩效报告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按项目名称命名),请于2015年5月7日前送至省科技厅各项目主管处室。为方便报送,请各项目推荐单位汇总所有项目后统一报送。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处:廖进宇02787135532
具体工作步骤:
1、4月 27-5月6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上交2014年科技厅省基金绩效报告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按项目名称命名)。学校的章需要各学院到科发院项目处开盖章条到校办自行盖章。
2、5月7日,科发院将项目汇总表,项目金绩效报告纸质材料和项目绩效表电子版一并交科技厅基础处。
3、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节点,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